•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科研教学>教育培训>继续教育
  • 关于印发金华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3-08-06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请各位继教人员仔细阅读《金华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完成好每年的学分要求:I类学分5-10分、II类15-20分,I类、II类加起来要达到25分。

    金华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金华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