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我前几天在别的医院做过CT,待会是不是又要做,会不会对身体不好啊?
没事,不用做,我现在能查看您之前的检查报告~
看病就医的过程中
常常会遇到在不同医院看病
需重复检查同一个项目的问题
既浪费了金钱
也浪费了时间
急患者之急
想患者之所想
为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
金华市人民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系统”
正式上线啦!
前几日,王先生(化名)因身体不适在家附近的医院就诊,几日过去仍未见好,遂来我院就诊。
因为之前医院做的检查项目均在互认清单中,这一次,王先生不用再做检查。我院医生根据互认检查结果,直接进行诊断,大大缩短了就诊时间。
“我还以为又要检查老半天呢。”对于此次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王先生表示很满意。
在患者就医过程中,抽血、化验之类的检查,已司空见惯,但是受诊断水平和医院资质等多重因素影响,很多检查医院都不互认,以至于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无疑增加了病人看病的时间和费用。
为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数字化改革,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经过省卫健委专家现场考察,金华市人民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系统”正式上线。
借助“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系统”,患者到医院就诊时,系统会自动从平台上检索患者30天内在金华市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检验检查结果,供医生参考。
医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互认,如果选择互认,患者就不需要再次检查,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资源浪费。
该系统可大大缩短一些检查的排队等候时间,让患者体验到数据互联互通带来的福利,切实提升患者的就医体验。
接下来,省卫健委将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系统”,通过多方合作扩大检验检查互认的数量、范围,最终实现省市县医疗机构间的互联互通互认。
可互认共享机构
1.医学检验项目被互认的医疗机构需通过国家、省级室间质评。
2.全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独立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间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医学检验项目委托符合要求的独立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开展检测的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畴);全省二级乙等及以下医疗机构间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予以互认,并对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独立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予以认可。
3.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予以互认,不断加强同质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质量控制。
互认规则
在保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诊治医生对提供30天内规范完整的检验、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包括提供按规定可以复制的检查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原则上予以认可,一般不再进行重复检查。
在诊疗过程中,由诊治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判断是否接受互认。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采用信息化技术在病历中予以记录,包括机构名称、检查日期、档案号等;对住院患者的检查检验互认资料应在病案中予以留存;对不予认可的检查检验结果,应向患者或家属充分告知,并将复查依据记录在病历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检查结果难以反映病人当前实际病情的项目;
2.检查、检验结果与疾病发展关联程度高、变化幅度大的项目;
3.检验、检查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的检验检查等;
4.原检查、检验结果与目前病情明显不符的;
5.认为原检查诊断结果有疑的;
6.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断要求的医学影像学检查;
7.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
8.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进一步复查的;
9.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10.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确需进行复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