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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人事部

    [名称] 组织人事部

    [负责人] 潘佳利

    [电话] (0579)89138553

    [工作职责]

    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医院的各项制度,做好干部组织管理、人力资源规划、岗位管理、招聘调配、薪酬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评、人才选拔推荐及职工年度考核及人事档案的管理等工作。

    1.做好干部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做好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等工作。

    2.正确贯彻执行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劳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贯彻落实。

    3.做好人才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做好服务工作,优化专业技术队伍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4.在上级有关政策的指导下,具体做好全院各级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岗位聘任、工资调整、津贴发放。

    5.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做好各类人员的招聘、合同管理及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事务。

    6.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职工的退休、辞职及延聘、返聘等工作,接受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

    7.加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规范、优化人事工作流程,做好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传递及各类人事报表的填报工作。

    8.完成本部门与医院签订的反腐倡廉和行风工作、目标管理、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四项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

    9.完成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