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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科

    [名 称] 审计科
    [负责人] 傅玲
    [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明确工作责任,根据《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相关审计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科室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法规,以及医院的有关规定。
    2.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制定本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和修订各项内部审计制度。
    3.参与医院各项经济活动,并对医院内部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向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4.根据上级要求和按照医院的工作任务,拟定可行的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审计工作计划的落实,指导和协调内审工作的开展,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5.负责对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经济效益、内控制度、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零星基建、维修及建设项目、专项经费、设备、药品采购、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审计工作。
    6.参与医院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各类经济合同进行审计审签工作。
    7.对委托审计事项负责组织、协调。
    8.做好后续审计工作,监督检查被审计部门执行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的情况,跟踪有关部门采纳和落实审计建议的情况。
    9.对本院财务收支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问题开展咨询服务,配合其他职能科室共同完成需审计参加的各项任务。树立服务意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
    10.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重大的事项,及时向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及审计机构报告。
    11.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审计、财经法规制度,不断提高审计人员政策和理论水平,确保审计质量,有效地防患审计工作风险。
    12.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提高全院职工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13.负责本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4.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